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保函可由银行、保险公司、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
履约保函是项目发包人为了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而由第三方专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第三方担保机构可以是银行、保险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价格的10%。
预付款保函是业主(发包人)为避免承包方拿到预付款后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受经济损失,要求承包方提供偿还预付款的一种信保保证函件。可以由银行、保险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等具有偿付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价款的30%,担保期限一般随合同工期。
质量(质保金)保函是业主(发包人)为避免承包方拿到质保金后不履行质量缺陷义务而遭受经济损失,要求承包方提供偿还质保金的一种信保保证函件。可以由银行、保险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等具有偿付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价款的3%,担保期限一般随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通常为24个月。
民工保函是为保障农民工顺利取得合法劳动报酬(薪资),由第三方担保机构向人社局(监管方/业主/发包方)出具一种信用担保,通常为见索即付责任担保,在承包方不能按时发放民工工资时,由第三方担保机构先进行垫付。三方担保机构可以是银行、保险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等具有偿付能力的金额机构,担保金额比例一般为合同价的2%,担保期限通常为1年以上或合同约定工期。
诉讼保函是诉讼过程中一种特殊的法律文书,通常由保险公司或银行、专业担保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出具,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担保。这种担保可以是对诉讼费用的担保,也可以是对未来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的担保。诉讼保函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支付(业主支付)保函是承包人为避免拿不到业主(发包人)的工程进度款而遭受经济损失,要求业主方提供偿付工程中所垫付的实际支出款的一种信用担保。担保机构可以由银行、保险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等具有偿付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价款的10%,担保期限一般合同工期。
银行保函是由银行作为保证人提供的一种信用担保,确保被保证人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义务。若被保证人违约,保证人将按保函上面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经济赔偿。保证责任通常分为:一般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见索即付担保三种。保函种类通常分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民工支付保函、预付款保函、业主支付保函、质保金保函、借款保函等。
保险保函是保险机构作为保险人为被保险人(发包人/业主)提供的一种信用保证保险,确保投保人(承包人)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义务。若投保人违约,保险人将按保险凭证及保险合同条款上面的约定被保险人支付经济赔偿。保证保险责任通常分为:一般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见索即付担保三种。保函种类通常分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民工支付保函、预付款保函、业主支付保函、质保金保函等。
建工险,即建筑工程保险,是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人员伤亡、财产损、第三方责任的一种特殊保障形式。它覆盖工程施工中的人员意外伤害、机械设备损坏、第三方责任等风险,确保工程各方在意外事件中的损失得到合理赔偿。通常分为:建意险、安责险、一切险、雇主责任险、机械设备责任险,通常施工人员不记名,年龄为16-65周岁(含16周岁及65周岁),理赔时可分为2人(含)以下免安监和10万(含)以上死亡伤残提供县级以上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两种。